起重机出口欧盟如未办理CE认证,出口企业可能将承相以下风险:
被海关扣留风险:
被市场监督机构查处的风险:
被同行竞争目的指控风险。
起重机CE认证须满足机械指令Machinery Directive(2006/42/EC),参考标准:
EN ISO 12100:2010 机械安全 - 用于设计的一般准则-风险评估及风险降低
EN 60204-1:2018 机械安全.机械电气设备.第1部分:一般要求
EN 12999:2020 Cranes - Loader cranes起重机.装载机起重机
EN 13000:2010+A1:2014 Cranes - Mobile cranes起重机.移动式起重机
EN 12158-1:2000+A1:2010 Builders hoists for goods - Part 1: Hoists with accessible platforms建筑用货物起重机.第1部分:带可接近平台的起重机
EN 12644-1:2001+A1:2008 Cranes - Information for use and testing - Part 1: Instructions起重机.使用和试验信息.第1部分:说明
EN 12077-2:1998+A1:2008 Cranes safety - Requirements for health and safety - Part 2: Limiting and indicating devices起重机安全.健康和安全要求.第2部分:限制和指示装置
欧盟CE认证标准要求:
1根据结构安全对应标准考虑强度和稳定性要求,提供满足协调标准的设计计算书;
2根据电路安全对应标准考虑电击,功能控制,回路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要求。电气控制系统是否有安全,如即便供电故障而突然失电,确保起升机构及变幅机构等制动安全,所起吊重物不会危险地滑落或意外跌落等。
3通道、爬梯、走台、扶手及栏杆的设计,是否能满足使用及维护操作的安全;
4操作装置、显示仪表、照明等设置是否符合人机工效学,确保作业人员能清晰操作并看到所起吊物体;
5要求PLC变频器以及断路器等关键电气件有CE证书、电气的接地线务必采用黄绿线并于接地端子标示接地符号,及确保标准节之间的接地连续性;
6要求确保维修及作业人员在臂架上行走时设置防坠落安全保护绳等。
7使用信息方面,要求如给出起重机的声功率保证值,在司机室张贴起重性能曲线图表,各部件上重量、重心及起吊点要在部件上标示,遗留危险的提示信息,操作信息等是否充分,清晰,持久以及其符合性声明上必须注明在欧盟境内的联系人方式。
标准未规定以下附加要求:在恶劣条件下(如极端气候、强磁场)运行;防雷;遵守特殊规则的操作(如潜在爆炸性环境);电磁兼容性(发射、抗扰性);处理性质可能导致危险情况的负载(如熔融金属、酸/碱、辐射材料、易碎负载);内燃机的使用;遥控器的使用;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危险;由于移动而产生的危险;由于架设在公共道路上而产生的危险;地震;噪音。不适用于人员和材料的建筑起重机;符合EN 81-1:1998、81-2:1998和EN 81-3:1999的升降机;符合EN 12158-2的倾斜起重机;吊在起重设备上的工作笼;叉车上的工作平台;工作平台;索具;专门为军事目的设计的升降机;矿井升降机;剧院电梯;专用升降机。